女方户口迁男方需要以下手续:1.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
2.持男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落户申请表。3.若夫妻户口不同省,需持“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户籍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4.若夫妻户口同省不同县,可网上或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迁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