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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

离婚案起诉地如何选

作者:wenbajiaoyu2024-11-07 13:0599
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去另一方户籍所在地(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存在特殊情况,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离婚,但是不能在其他地方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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