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两年以上的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可以双方协商分割,也可以请求法院分割。法院判决分割财产的原则是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如果没有特别的约定,分居期间双方获得的工资、奖金、投资收入、生产经营收入以及知识产权的收益也算是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