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司法考试

离婚公积金房贷的问题到底如何处理

作者:haoji8882024-11-07 13:0239
离婚后,住房公积金贷款有以下三种处理方法:

1.应该准许双方都主张房屋所有权,且同意竞价取得;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评估机构按市场价对房屋作出评估后,获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要适当补偿另一方;

3.双方都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会先拍卖房屋,再分割所得价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0点赞
0反对
0举报
0收藏
0分享
海报
分享到:
同类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