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之后嫁妆钱的处理:

1、结婚登记前陪送的嫁妆应当认定为是女方父母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属于女方的婚前财产,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2、如果约定为共同财产,或者婚后赠与嫁妆时未明确约定归女方一人所有的,则属于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