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的时候,孩子要改姓的,应该由父母双方协商解决,单方改姓是不支持的;协商不成的情况下,父亲不签字,只能等到孩子年满十八周岁之后,孩子自己去当地的派出所进行更名。

法律规定,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者协商未达成一致,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