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离婚手续时,嫁妆和彩礼一般属于女方的财产,归女方个人所有,不需要进行分割,特殊情况除外。因为离婚时彩礼一般视为附条件的赠与,如果已经结婚一般归女方所有,属于女方的婚前财产。若彩礼和嫁妆产生于结婚登记后的,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