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不承担债务的,离婚协议上应当写明双方的基本身份信息、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子女抚养、财产归属、债务的分隔方式、债务的类型、债务偿还的时间、双方达成的一致意见等。

协议一般对共同债务的债权人不产生效力,债权人可以要求任意一方承担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