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一方不给探视孩子的,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起诉解决。
双方离婚时如果在离婚协议里有约定,或者法院判决书确认了对方的探视权,另一方应有义务协助执行。如果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通过罚款或者拘留等手段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