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司法考试

离婚后女方无房住怎么分配

作者:xuegexiaozhishi2024-11-07 13:0017
一方在离婚后没有住房的,可以向分到房屋的一方请求暂时居住在原房屋,不予搬离。法院经查实符合情况的,予以支持,但当事人暂住时间一般不应超过两年。

无房一方租房居住的,且经济上确有困难的,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可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0点赞
0反对
0举报
0收藏
0分享
海报
分享到:
同类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