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孩子的监护人仍然是父母双方。因为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父母双方仍然是孩子的监护人,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无权取消另一方对子女的监护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