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执照办理的方式:申请人准备好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公司注册登记住所证明、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登记申请表格、验资报告等材料,前往工商登记行政部门申请登记。然后,行政部门审查申请材料,确认符合条件的,予以注册登记,且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第九条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