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员工作人员可以构成受贿罪,刑法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的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管理;社会捐助公益事业款物的管理;国有土地的经营和管理;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代征、代缴税款等行政管理工作中受贿的,可以认为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法律依据 《刑法》第九十三条
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