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的条件主要有:存在证据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具有犯罪事实的;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的刑罚为徒刑以上的;具有逮捕的必要性,采取取保候审等方式不足以防止其的社会危害性。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