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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

对共同犯罪行为定不同的罪名是可以的吗

作者:zuofjcshuo2024-11-07 11:3636
对共同犯罪行为定不同的罪名是可以的。对共同犯罪中的犯罪分子,应按照每个人所实施行为确定具体的罪名。如果不同的人构成的罪名不同,可以定不同的罪名。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十六条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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