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定节假日包括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局、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支付不低于平时工资的三倍工资。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加班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通过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向人民法院请求支付令等方法讨要加班费。
法律依据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