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工时的制度: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企业应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法定工时制度,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时制度;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九条企业应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