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可以提现。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其他。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