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劳动合同辞职扣钱不合法。劳动者不能以劳动者辞职为由扣劳动者工资,但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劳动合同约定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