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向劳务派遣合同无效。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逆向派遣,即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后,职工再与本单位指定的劳务派遣单位重新订立劳动合同,然后由该派遣单位将职工再派回用人单位继续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第六十七条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