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事务代理必须签署劳动事务代理协议。代理机构与委托代理的单位或者个人,双方建立代理关系,并以代理合同的形式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是指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职业介绍机构和代理机构,接受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的委托,代其联系并办理有关劳动保障事务的管理与服务方式。
法律依据
《江苏省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暂行办法》第五条代理机构与委托代理的单位或者个人,双方在自愿和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建立代理关系,并以代理合同的形式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单位或者个人委托代理的各项业务,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并负责向代理机构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各种真实、完整的原始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