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流失罪的犯罪构成有:
1、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主观上是过失的心态;
3、客体是国家对文物的管理制度;
4、客观上行为人因为失职和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五条
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第四百一十九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