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过管制可以开具无犯罪证明吗
抱歉,这是不行的。
管制虽然并非属于刑事处罚范畴,然而在法律层面上仍被归为对违法行径的处置之列。
拥有管制案底的人士在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时,这个前科往往会被纳入考量范围之内,进而导致办证失利。
所谓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通常是指载明当事人在特定时间段内未曾在公安部门留下任何违法犯罪纪录的文件。
鉴于管制乃是违反相关法令的行为,因此在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的过程中,这段历史很有可能被问及,从而严重影响到最终证明的顺利取得。
关于是否能够成功申请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尚需结合当地的相应法规及个案具体情况来进行准确判断。
《刑法》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与执行机关】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二、判拘役能开无犯罪证明吗
犯罪人员曾被拘留或者受到过其他刑事处罚的,将无法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文件。
拘留,作为一种较为短暂地剥夺个人人身自由并且在附近进行拘禁的刑事处罚方式,其期限通常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在数罪并罚的情况下,最长的拘役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如果某人曾被判处拘役,这意味着他/她曾犯下过罪行,留下了犯罪记录,自然也就无法获得无犯罪记录证明。
三、有期徒刑的还可以开无犯罪证明吗
若当事人正处于服刑期间,则不得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
需知,当事人在服刑过程中所产生的记录,即所谓的“案底”,通常是指其曾经实施犯罪行为的历史记录,也被称为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这一记录被视为具有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资料。
在这种情况下,由于行为人已经留下了犯罪记录,所以无法为其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