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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

天津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和标准

作者:dazheng35672024-11-06 16:2016
天津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和标准:产前检查费,妊娠不满12周终止的为400元;生育津贴,标准为职工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30.4×应享受的生育津贴天数;住院医疗费,自然分娩3000元、人工干预分娩3100元、单纯剖腹产3600元;其他。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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