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司法考试

离婚立案成功后怎么处理

作者:re9999992024-11-06 16:0938
离婚案件立案后,作为被告方要按期提交答辩状,针对原告方的诉讼请求或者事实理由提出反驳;作为原告方,要出示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或者一方有重大过错的证据。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0点赞
0反对
0举报
0收藏
0分享
海报
分享到:
同类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