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购买的首饰,如果是一方的专有物品,那就是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不用分割。专用物品就是指只有一方可以使用,另一方不能使用,例如戒指。但是如果购买的珠宝不是为了使用,而是为了收藏和保值,那就可以分割,双方先协商分割,不能协商一致的请求法院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三十一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