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离婚后对于公积金贷款的房屋实行竞价处理,若双方均主张该房屋所有权的,由价高者取得房屋所有权,并偿还剩余公积金。但取得房屋者需要将房屋共同财产部分折价支付给对方。
婚姻存续期间的公积金属于共同财产,但一方以其婚前个人财产支付房屋首付的,该首付部分属于个人财产。当事人需要分割共同财产的,只需要分割婚后共同还贷部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