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保全一般是在人民法院决定采取保全措施以后的24小时之内就会查封对方的财产的。
人民法院从收到财产保全申请书以后,一般会在5天之内作出决定,如果情况已经非常紧急,48小时之内就会作出决定。从做决定到查分的时间不会超过24小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四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