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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法律文书送达是什么意思

作者:heibaijiqiren2024-11-06 15:2653
离婚诉讼法律文书送达,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将诉讼文书送交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行为。

在理论上,人们往往把法院负责送达事务的人称为送达人,将接受诉讼文书的人称为受送达人。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五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七条

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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