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简易程序是是专供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审理简单的离婚案件时所适用的审判程序。
简易程序是指审判程序的一种,与普通程序相对,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离婚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