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的起诉离婚需要开一次庭,但特殊情况下可能就需要多次开庭了,民事诉讼法当中没有单独的规定离婚官司必须要开庭审理几次法庭才能做出判决结果。通常情况下,就是一审开庭一次,二审开庭一次,但该离婚诉讼的案件如果非常非常的复杂的话,可能一审过程当中会开庭数次。但总数不超过规定的审结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