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孩子申请改名字申请书的写法:
1、写明父母、子女的基本身份信息;2、写明双方自愿变更子女姓名的意思表示、变更的新姓名、变更理由、依据等主要内容;3、写明时间,由双方签字。父母一方无法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如果父母双方意见未达成一致,公安机关有权拒绝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