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如下内容是无效的:1、限制一方或双方离婚后再婚、生育的;

2、限制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探望子女,或要求其与子女断绝关系的;3、限定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继承权的;4、其他法律规定无效的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