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应当写明:1、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

2、双方同意离婚的表示;3、子女抚养权以及抚养费的意见;4、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分割;

5、离婚损害赔偿问题等;

6、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