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只对夫妻双方有约定力,对法院的诉讼保全是没有约束力的,所以不能对抗法院强制执行。

《离婚协议》中约定共有的房屋归一人所有,只是其二人的内部约定,在二人内部有效,但不直接产生物权变更的效力,非经债权人同意,该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五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