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一定有精神损失费。离婚一般不会有精神损失费,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方有重婚、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情形之一,导致双方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