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的核算范围: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商标权、转让专利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著作权、转让商誉。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外购的无形资产,按应计入无形资产成本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按应予资本化的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研发支出”科目。
(二)无形资产预期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应按已计提的累计摊销,借记“累计摊销”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
(三)处置无形资产,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等,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已计提的累计摊销,借记“累计摊销”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及其他费用,贷记“应交税费”、“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产处置损益”科目或借记“资产处置损益”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