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领证的财产纠纷法院的处理有:

1、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但另一方当事人对取得该财产有资助的,应为一般共有,可根据其在取得财产中的作用大小,确定不同的份额。2、同居后共同购置的财产属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3、同居后分居期间的收入或财产,归各当事人所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三条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