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名下可以拥有两辆以上汽车。法律上没有规定或限制个人名下的汽车数量;目前没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一个人名下最多可以登记几辆车;根据法无禁止皆可为的原则,一个人名下可以登记机动车数量是没有限制。个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添置多辆汽车。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二条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交验机动车,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五)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但法律规定不属于征收范围的除外;(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