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不同意迁户口的情况下可以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通过诉讼离婚的:可直接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法院判决书等材料去办理迁移户口的手续;一方不愿交出原户口簿并劝说无效的,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