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失踪了想申请离婚的,另一方可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离婚。法院受理离婚诉讼后,会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法院将诉讼文书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被告,送达期限届满后2个月,无论对方是否收到传票,均视为送达。要是一方下落不明满2年,另一方可依法申请宣告其为失踪人,并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一般都会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