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五五摊销法会计分录:
领用时:
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库,
借:管理费用—低值易耗品摊销,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摊销,
报废时,将报废的低值易耗品实际成本的50%,扣除残料价值后的差额计入管理费用。
借:材料物资(残料价值),
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摊销(已提摊销额),
借:管理费用—低值易耗品摊销(报废的低值易耗品实际成本的50%减去残料价值后的差额),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报废的低值易耗品的实际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