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小孩的流程如下:

1、申请:收养关系的当事人(通常是夫妻)应亲自到有管辖权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办理收养登记。2、审查:收养登记机关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查。3、登记:一旦审查发现所有必要条件都已满足,且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收养登记机关将会在受理登记申请之次日起30日内为申请人办理收养登记,并发给《收养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