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离婚时的判决: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离婚时一般不予以分配。法律规定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是因为家庭暴力等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在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三十一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