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协议离婚的程序为:先协商签订离婚协议,对子女的抚养权、共同财产的分割等事项进行明确;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最后在三十日的冷静期届满后申请发给离婚证。

而在办理上述手续时需要的资料包括: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以及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