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查财产,具体方法如下:1、提供对方的银行账号或对方的开户银行;

2、到对方的工作单位财务部门,或者人事部门进行调查;3、向有关税务机关调查对方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4、到房产局查对方名下的房产情况。一般上述方法,需要由人民法院去执行,个人调查的难度大,因此可以向法院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三十一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