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探望权不能协商一致的,只能走法律程序解决了。
如果双方还没有办理离婚手续,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在诉讼请求中请求法院确定探望权以及探望权的行使方式。如果已经在民政局领了离婚证,离婚协议中明确了探望权的,可以持离婚协议到法院起诉,拿到判决书后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