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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

起诉离婚开庭女方原告要说些什么

作者:shuojiaoyu2024-11-06 09:1064
起诉离婚开庭,女方作为原告需要在法庭上陈述自己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女方需要明确表达自己的诉讼请求,即要求法院判决离婚,并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作出裁决。详细陈述夫妻关系的基本情况,包括结婚时间、共同生活时间、子女情况等。此外,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对方的过错、无法沟通、长期分居等事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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