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如果双方协商一致,或者在法定情形下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的,则可以进行变更,与直接抚养的一方是否允许对方看孩子无关。
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法院会予以支持的情形包括: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