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罚款一般而言是不属于刑事处罚的,而是一种行政处罚,在刑法中也可以作为非刑罚性处置措施。但如果是被单处罚金的,则属于刑事处罚。罚金属于我国刑法规定的附加刑种类之一,附加刑既可以附加主刑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十七条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